跳转至

公共空间改造

物理学院公共空间及公用房使用和改造规则。

办理流程

  • 申请人向综合办提交书面申请,对使用公共空间的具体方案、必要性、以及噪音、辐射等安全问题作详细论证说明
  • 院实验室及公共安全负责人审批并给出具体审批意见
  • 院安全负责人审议通过后,综合办把材料交给主管院长,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初审
  •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初审通过后,综合办把申请材料发给物理学院各系所领导征求意见
  •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系所反馈意见做最终决议
  • 涉及学校相关部门审批的,由申请人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核
  • 学校批准后,申请人到综合办签署物理学院公共空间定期租赁合同

联系人

  • 商庆军(综合办公室)

注意事项

  • 凡涉及楼宇内结构、水电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改建,必须向学院及学校相关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 施工改造需办理院级施工手续,与物业签订安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