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交流办公室¶
科研交流办公室¶
科研管理工作
民口科研项目(纵向)相关业务
项目类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北京市科技计划、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课题),以及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和来自境外机构、基金会、高校的科技合作项目等。
学校主管部门:科学研究部(基础研究办公室、重大项目办公室、海外项目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燕园大厦11层),财务部(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化学南楼115房间)。
部分常规事项工作的办理流程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相关:项目申请书(集中受理期),及资助项目计划书、资助项目进展报告、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填报等工作需根据学校及学院工作安排进行。项目申请书(非集中受理期)需参照相应项目指南撰写、提交与报送(如要求);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需参照邮件通知撰写、提交与报送(须附《报送公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
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
纸质资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电话:62328591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相关:开通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需向学校管理员(liaorikun@pku.edu.cn、ywliu-pku@pku.edu.cn、yqzhao@pku.edu.cn)提供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码、座机号码、电子邮件、拟申报重点专项名称和指南方向),账号信息将通过邮箱告知项目申请人。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
到账经费查询、划拨及预借票据办理(线上):
北京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resinfo.pku.edu.cn;
查询:登录系统→我的项目→选择项目→查看,查看项目及到账信息。
立项:登录系统→我的项目→填报新项目, 完成填写后提交学院、科研部两级审核。
拨款:登录系统→拨款申请,完成填写后提交科研部、财务部两级审核。
预借票据:登录系统→科研预借票据,完成填写后提交学院、科研部两级审核。
次级(外协、外包)合同签署:
办理流程及相关文件模板:
http://www.research.pku.edu.cn/kstd/cjht/index.htm
经费预算调整:预算制项目预算调整:业务费/劳务费预算调剂、设备费/间接费用预算调减、绩效额度调减均属于自主调整,无需报批;设备费预算调增、设备明细调整、绩效额度调增需经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提交学院、科研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两级审核;预算总额调剂、课题之间预算分配调剂、参与单位之间预算调剂需经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学院和科研部两级审核后,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办理流程:http://www.research.pku.edu.cn/kstd/ywzn/1304644.htm
民口科研项目(横向)相关业务
项目类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横向项目。
学校主管部门:科技开发部/产业研究院(知识产权办公室、经费管理办公室,王克桢楼14层)。
横向合同签署(线上):登录智慧合同管理系统(校内门户→办事大厅→横向科研合同用印(本部))→合同管理→合同起草,完成填写后提交学院、科技开发部两级审核。
出款合同签订:从科技开发部管理的横向项目经费向外拨款的合同。
办理流程及相关文件模板:
https://kjkfb.pku.edu.cn/fwzn.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18
项目投标/申报审批流程(线上):登录科研用印系统(校内门户→办事大厅→科研用印),完成填写后提交学院、科技开发部两级审核。
办理流程:
https://kjkfb.pku.edu.cn/fwzn.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16
供应商资格/CA证书等管理规定:办理项目投标申报时,如需办理供应商资格、CA证书等,按下方链接流程进行办理。
办理流程:
https://kjkfb.pku.edu.cn/fwzn.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218
国防科研项目相关业务¶
项目类型:国防科研项目。
学校主管部门:先进技术研究院(王克桢楼15层)。
部分常规事项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科研资质:携带《科研资质使用申请表》前往办理。
项目申请:携带《项目申请承诺书》、《北京大学用印审批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前往办理。
签署合同:携带《科研合同(立项)审批登记表》、《北京大学用印审批表》及相关科研合同、协议、任务书等前往办理。
经费入账及外协拨款:携带《科研经费入账申请表》、合同书原件、预算等/办理。
签订外协/外包合同:《外协/外包科研合同审批登记表》、《北京大学用印审批表》及外协外包合同等前往办理。
办理外包拨款:携带《科研外包经费拨款申请表》前往办理。
知识产权相关业务¶
学校主管部门:科技开发部/产业研究院(知识产权办公室,王克桢楼14层)。
专利/软著申请(线上):登录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校内门户→办事大厅→知识产权管理),发起成果披露与专利/软著提案流程后提交学院、科技开发部(知识产权办公室)审批。
专利管理(线上):登录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校内门户→办事大厅→知识产权管理),点击专利管理,可进行专利变更、放弃、优先审查用印及其他用印申请,发起流程后经学院、科技开发部(知识产权办公室)审批。
专利声明:在新申请专利时,应主动提供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专利声明信息至所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由专利代理机构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按照要求办理声明业务。国防专利按照相关要求在国防知识产权业务系统中声明。注意:未进行声明的财政科研项目专利不得作为项目结项验收的成果。
办理流程及相关文件模板:
https://kjkfb.pku.edu.cn/fwzn.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185
院/校级合作协议签署¶
项目类型:国内合作协议、合作共建机构等项目。
学校主管部门:国内合作委员会办公室/帮扶工作办公室(勺园五号楼)。
合作协议签订流程如下:
项目负责人填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下载地址:https://gnhz.pku.edu.cn/gzzd/gzzd1/50164bdhz359383.htm。
可行性研究报告最后一页“主责单位承诺”,需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协议草案需经过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独立类实体研究机构报送协议,需要由实体研究机构上级党组织把关,即需要经上级党组织会议和实体研究机构主任(所长、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挂靠类实体研究机构报送协议,需要由被挂靠单位党政联席会和实体研究机构主任(所长、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3.将协议草案、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并提交合同系统。
4.获批后需提交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原件至科研交流办。
5.若原协议到期后需要续签,请在原协议到期后三个月内完成续签手续,相关流程同新签一致,在合同起草时须同时在其他相关附件中额外上传原协议。
交流合作¶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申报与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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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港澳台合作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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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oir.pku.edu.cn/info/1107/4299.htm 《北京大学涉港澳台合作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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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mt.pku.edu.cn/fwzn/sgathz.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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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提醒:学校法律办业务量比较大,需要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材料并排队,请合理安排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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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以下材料交到科研交流办外事秘书李晓敏处,经物理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
- 合作协议草拟文件;
- 《合作申请书》word版;
- 由外事秘书在“国际和港澳台合同管理系统”(校内门户→智能合同系统)中提交下述材料:
- 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会议纪要(可截图);
- 《国际合作部申请书》word版;
- 合作协议草拟文件;
- 学校法律办审核、国际合作部批复
- 签署合作协议
- 协议签署后两周内将签章版PDF发送至物理学院科研交流办备案。发送邮箱:李晓敏(lixiaomin@pku.edu.cn)
北京大学教职工因公出访手续办理¶
- 短期(临时)出国(境)90天以内
- 准备有效邀请材料,登录“校内门户→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提交申报。
- 参考要求:
-
北京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手续办理说明 https://www.oir.pku.edu.cn/info/1044/3724.htm
-
北京大学师生因公赴港澳手续办理说明
- https://hmt.pku.edu.cn/cfsb/ygfga.htm
- 教职工办理因公临时赴台手续
- https://hmt.pku.edu.cn/cfsb/ygft/jzgblsx.htm
- 《北京大学因公出国审批与管理规定》
- https://www.oir.pku.edu.cn/info/1231/3687.htm
- 教职工公务普通护照办理流程:
- (1)在线提交因公临时出国申请并获得学校批准。
- (2)外交部规定着装深色上衣的护照专用照片(有外交部上传护照照片权限的校内照相馆,如:经典瞬间,地址:新太阳中心地下二层)
- (3)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南阁103采集生物信息。
- (4)有效期离出访时间不足六个月的旧护照,需交回注销后才能办理新护照。
- 因公签证签注办理流程(教职工)
- https://www.oir.pku.edu.cn/ygcj/cgbl/ygqz_jzg_.htm
- 90 天(含)以上的属长期出国(境)事务
- 登录“校内门户→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申报”提交申报。
- 申请要求参见《北京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规定》
- https://www.oir.pku.edu.cn/info/1231/4598.htm
- 财务报销相关政策
- 《北京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 https://www.oir.pku.edu.cn/info/1231/4600.htm
- 北京大学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 https://www.oir.pku.edu.cn/info/1043/2804.htm 《因公临时出国(境)逾期情况说明(教学科研人员)》
https://www.oir.pku.edu.cn/info/1046/1199.htm
- 出访成果总结 所有因公出访团组须在回国后1个月内,由团组负责人将出访总结报告提交至各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统一留存备查。
所有因公出访团组须在回国后1个月内,提交由全体团员签字的出访期间实际日程安排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报告表》,由派出单位公示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予以公示。
说明:
所有因公出访活动(含学术访问、工作访问等)均须按规定提交出访总结及公示材料。各派出单位应系统整理并妥善留存,以备核查。
实行“一人成团”,单个出访人员即须按规定提交材料。
同一团组可提交一套材料。
公示均须保留记录,供后续核查。
外籍教师聘请¶
根据《北京大学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规定,为加强北京大学外国专家聘请管理与信息统计,所有来校交流和工作的外国专家信息,主请院系均需登录校内门户进行网上填报,并将纸质版《北京大学聘请外国人来华申报表》提交备案。
外籍专家聘请指南 详情:https://www.oir.pku.edu.cn/info/1068/38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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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外籍教师通过学校聘任审批,主请院系与外专签订合同或协议,其中工作3个月以上的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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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申报
- 主请系所中心登录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出入境业务,创建新申请填写外国专家信息;
- 在线提交并打印《北京大学聘请外国人来华申报表》纸质材料,经学院党委书记、主管外事副院长签章后,提交至科研交流办(西110)备案,然后提交至国际合作部专家办(南阁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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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办理 https://www.oir.pku.edu.cn/gjxzzxfwpt/pqzn/qzbl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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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登记 重要提示: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申报住宿登记。如住宿地址、护照或签证信息变更,请及时更新住宿登记。未及时办理或更新住宿登记,将被处罚并记录。
北京境外人员网上住宿登记系统:
https://zwfw.gaj.beijing.gov.cn/zsdj/zsdj-w/#/Announcement
所需材料:外专及家属本人护照、租房合同、房东身份证和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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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体检 详情:https://www.oir.pku.edu.cn/gjxzzxfwpt/pqzn/lhtj.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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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办理 主请系所中心为外籍教师办理工作许可、居留许可、校园卡、临时出入证、图书证等证件。
详见链接:https://www.oir.pku.edu.cn/gjxzzxfwpt/pqzn/zjbl/gzxk.htm
常用单位地址:https://www.oir.pku.edu.cn/gjxzzxfwpt/pqzn/cydwdz1.htm
- 信息维护
- 外籍教师获取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后,由外籍教师本人或系所中心外事秘书录入更新证件信息,并将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证扫描PDF文件发送至科研交流办备案(lixiaomin@pku.edu.cn)。
- 加入外籍专家俱乐部 北京大学外籍教师俱乐部(International Faculty Club)是由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创办的,面向全校各院系外籍专家,帮助他们增进交流、了解中国并熟悉北大的平台。俱乐部自2010年创办以来,策划组织了“北大校史与北大精神”“燕园生活实录”“汉语与跨文化交际”“中华传统文化体验课堂”等系列主题活动。此外,俱乐部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以及在京兄弟院校的交流合作,聚焦文化艺术、科技创新等合作推出系列体验活,搭建外籍专家了解北京、融入北京的平台。
通过外籍教师俱乐部,学校得以更直接的了解到外专的各项需求和建议,表达学校和在校师生的温暖关怀,推动在校中外师生多交流、共发展,构筑外专在北大工作生活的温馨家园,改善学校引智软环境,吸引并留住更多海外高层次人才。
- 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京大学外专之家(PKU_IFC)
引智项目¶
教育部、外专局、学校重点项目
每年年初发布申报通知,要求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重点项目经费额度较高,但申报项目需符合一定要求。项目包括: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科技部国家外国专家项目、与大师对话——诺贝尔奖获得者校园行项目、海外名师项目、学校特色项目、大学堂顶尖学者讲学计划、北京大学海外名家讲学计划等。
详情链接:http://www.oir.pku.edu.cn/info/1069/2878.htm
国际会议申报¶
申报程序详情:https://www.oir.pku.edu.cn/swhy.htm
图书馆借阅规则¶
本馆所有期刊、工具书、学位论文均不外借,只提供馆内阅览。¶
由物理学院系所出资购买的教学图书不外借,可提供室内阅览。¶
本馆所有中西文图书提供外借服务,借阅办法如下:¶
- 借阅归还:春、秋季学期,每周五13:00pm-16:30pm院图书馆开馆,读者可持本人校园卡,至科研交流办(西110)办理借还手续,其余时间院图书馆闭馆,闭馆期间如需还书,请将图书归还至院科研交流办公室。
- 数量和借期: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可借阅图书 10-60 册,一般图书借阅期限为一个月, 如遇寒暑假借阅期限顺延。如无其他读者预约,可续借五次。读者可以来学院图书馆办理,也可直接在图书馆主页登录个人账号,选择要续借的图书进行续借操作。续借后的图书到期日期从续借操作日期开始后延一个借阅周期。
- 预约: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读者可直接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请求。外借图书归还后,系统将通过读者预留的联系方式通知读者或读者查看自己借阅状态显示预约书为“可借”时,读者可按约书归属地至学校中心馆或学院图书馆办理借书手续。图书为读者保留 4 天。若一本外借图书有多位读者预约,则按预约先后顺序借给读者。对于读者已经预约的图书,前一位读者不可续借。
- 预约催还:“预约催还”是指“已借出”状态的图书被其他读者“预约”后,系统根据“预约”申请,通过邮件提醒持书读者于“催还到期日期”前归还。图书归还之后,将优先借给预约者。 当前借阅周期:当前持书读者最少可以使用一个借阅周期(一般为一个月,多于 2 人预约的热门图书为 14 天),当满一个借阅周期后(即使已经续借), 系统会根据预约申请向持书者发邮件提醒尽快还书。
催还过期:在一个借阅周期后,系统设置 10 天还书期,持书者需在 10 天内归还被预约图书,超过 10 天(催还到期日期)未还书者,即为催还过期。
若读者所借图书中有 3 册(含)以上催还过期,读者会被停止借书权限(借书账号锁定),直到预约的图书被归还。
- 逾期停借:当用户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将被暂停借书与预约权限,归还逾期图书后恢复权限: 账户中有 5 册及以上逾期未还图书;
账户中未还图书逾期合计达到或超过 50 天;
账户中未还教参书逾期合计达到或超过 20 小时;
账户中有图书被催还 3 次后仍未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