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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录入与修改

考试周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办理流程

  • 考试后1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
  • 将成绩单签名后交开课院系教务办公室
  • 任课教师录入成绩确认无误后,全部成绩提交、打印成绩单并签字
  • 将考试成绩单、空白试卷、标准答案、试卷分析、考场记录和所有考试学生的试卷交到教务办公室登记封存(存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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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所有本科考试课程原则上以百分制记载
  • 研本课一般以等级制记载
  • 考查类课程一般以合格制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