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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与安全管理办公室

资产与安全管理办公室

实验室管理

实验室安全

物理学院实验室安全相关事宜需按照《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发(2011)69 号】(http://www.lab.pku.edu.cn/info/1161/32681.htm)、《物理学院安全管理章程(试行)》、《物理学院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试行)》、《物理学院安全工作例会制度(试行)》和《物理学院安全管理奖惩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进行。

实验室准入办法

对于需要进入物理学院实验室的人员,须先经过如下流程:(1)认真学习物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或通过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自学)实验室安全基础知识,并通过相关考核;(2)认真参加本课题组组织的相关实验室的安全专业培训,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熟悉各项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知晓自己的实验工作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相应防范措施;(3)与课题组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之后才可进入物理学院实验室。

设备管理

仪器设备的分类、购买、建卡

凡属学校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教学、科研、各项专款或基金、贷款或自筹资金) 及进入渠道(购置、调拨、自制、赠送等)都要建档入账,不得滞留账外,具体可参见《北京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校发(2006)262 号】(http://www.lab.pku.edu.cn/info/1131/32941.htm)。

单价在 500(含)-1000(不含)元的仪器设备为低值仪器设备,低值仪器设备需要在学院资产与安全管理办公室登记。

单价 1000 元(含)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为学校管理的仪器设备,购买时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单价为 1000 元-40 万元的仪器设备为一般仪器设备,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为大型仪器设备。

单价 1000(含)以上的仪器设备需在“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系统”(http://lab-equip.pku.edu.cn)中登记建账。建账时,仪器设备管理的负责人应为学院的在职教职工。对于离退休教职工,确实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购置仪器设备的,相应仪器设备的负责人也应为在职教职工。

每件建账的仪器设备在建账完成后应至学院资产与安全管理办公室打印设备标签并粘贴在设备上。

此外,单价 1 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需签订购货合同并加盖学院公章;单价 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的购货合同除加盖学院公章外还需经设备部审核并加盖北京大学合同专用章;单价 5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在购买前还需要先进行论证和招标。

通用设备的购买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于属于通用设备的仪器设备,不得自行购买。教学科研单位购置竞价采购目录(见附件,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按期更新)内、单台预算金额在 1000元(含)以上、单台或批量预算金额在 50 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需通过“北京大学仪器设备竞价采购系统”(https://ebuy.pku.edu.cn)采购。

附件:

北京大学2025年竞价采购目录

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及管理

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安装及使用管理单台或批量的仪器设备总价在 50 万元人民币(含) 以上的,由学校统一组织招标采购,具体实施细则详见《北京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校发(2022)47 号】(http://www.lab.pku.edu.cn/info/1151/32861.htm)。单价超过 50 万元的设备在购置前应根据《北京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校发(2023)68 号】(http://www.lab.pku.edu.cn/info/1131/32931.htm)的要求进行论证、招标等工作。

大型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可参见《北京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校发(2023)68 号】(http://www.lab.pku.edu.cn/info/1131/32931.htm)和《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院发(2023)09 号】(http://portal.phy.pk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319&wbnewsid=3564)。

进口仪器设备的购置

所有进口仪器设备采购必须经过学院审核,对经费来源及仪器用途等信息,判断是否免税申报,其中免税物品在监管期要随时接受海关检查(3年内)。具体可参见《北京大学进口科教用品管理办法》【校发(2022)49 号】(http://www.lab.pku.edu.cn/info/2911/38231.htm)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的采购流程(http://www.lab.pku.edu.cn/fwzn/jkgl/yqsbjkcg.htm)。

仪器设备的增值、降档、报废

增值

对于单价在 1000 元(含)以上且不能独立使用的零、附件应在原仪器设备上进行增值,购买时也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后需先到学院资产与安全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再到学校设备部盖章确认。

降档

40 万元以上(含 40 万元)的仪器在其使用价值明显降低时,可以申请降档。由仪器负责人提出申请,管理仪器的院负责人签字,学院资产与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合完成申请降档过程。

报废

所有建账的仪器设备在失去其使用价值时,需向学校提出申请,要求报废。由仪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将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交至学院资产与安全管理办公室并配合完成后续报废流程。对于报废的仪器设备需达到使用年限,对于未达使用年限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不能报废,仪器设备的具体使用年限为:非通用设备 5 年,通用设备 6 年,大型仪器设备 10 年(空调、风机等设备也为 10 年)。

仪器设备的移交和调拨

离(退)休、调出、博士后出站以及长期(一年以上)出国人员,应在离岗前一个月,经学院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办理仪器设备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退休、调离及出站、出国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或私自处理(带走、转送或卖出等)仪器设备。

校内各单位之间或向校外调拨仪器的手续请参考《北京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校发(2006)262 号】(http://www.lab.pku.edu.cn/info/1131/32941.htm)。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

仪器设备负责人应对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仪器若有损坏或丢失,将按照《北京大学仪器设备资产损坏丢失赔偿暂行办法》【校发(2023)167 号】(http://www.lab.pku.edu.cn/info/1131/32921.htm)进行处理。

耗材的购买和管理

耗材是指使用寿命不足一年且用于仪器设备上的带有消耗性质的部件。

单价在 500(含)-1000(不含)元的耗材,需要在学院资产与安全管理办公室登记、盖章。

单价在 1000(含)元以上的耗材,需要到学校设备部审核、盖章、备案。

对于液体、气体、粉末、颗粒等试剂,不属于耗材,但必须通过学校试剂平台(https://reagent.pku.edu.cn)购买。

软件的购置与审批

对于单价500元(含)以上且使用期限一年以上(不含)的软件需在“北京大学软件资产建账管理系统”(http://162.105.180.243/softwareAccount/)中登记建账。

家具的购买、建账、报废

对于单价200元(含)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家具,需要建档管理。且物理学院每季度家具的购买额度为20万元,故学院教职工在购买家具前应先向学院家具管理员咨询本季度是否还有额度,只有在学院还有额度的情况下才可以购买家具。

配置家具资产原则上应签订合同,成交金额总价达到人民币1万元(含)以上的必须签订合同。成交金额10万元以上的合同需经设备部审核并加盖北京大学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家具购买完成后,需带购货合同和发票至学院家具管理员办理建档手续,再去设备部家具办确认并打印家具标签。

家具的使用年限为15年,只有在达到使用年限后才可联系学院家具管理员办理报废手续。

楼顶门禁权限开启办法

物理学院可上至顶楼的门禁有西楼、北楼、东楼及金工楼,只可申请这四处门禁权限。

物理学院顶楼门禁申请,需为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师生,外院校外院系不得申请。

申请顶楼门禁权限仅供科研使用,不接受其他理由申请。

申请顶楼门禁的学生,由本人手写申请书,写明用途、使用时间、申请人个人信息,并由导师或系所负责人签字后,将申请书交至资产与安全管理办公室。

开通顶楼门禁权限后,使用期间务必遵守相关规定,本人权限仅限本人进入顶楼,不得帮助他人开启门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在使用门禁权限期间,务必随手关门,不得用其他物品将门抵住长期开放。

在楼顶从事科研活动期间,爱护环境卫生,禁止随地乱扔垃圾,严禁高空抛物,不得损坏楼顶其他设备。

学院教职工车辆业务

学校机动车通行证办理流程

校内门户→信息服务→申办车证,按照要求填写内容、提交文件。

实行“两车一位”。即在满足校内只占一个车位的前提下,可申请增加一辆限行期间的备案车。两辆车具备同等权限,收取一次费用。如需要更换车辆或增加备案车,可在任何工作日,将本人校园卡及办理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bwbjiaotong@pku.edu.cn,邮件名:变更机动车或备案车辆办理。保卫部《关于校园交通服务的友情提示》(2023年3月4日)

如需《租赁车辆说明》,请参照《北京大学物理学院机动车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学院用印流程提交至资产与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

减速慢行文明驾驶。原则上,校园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禁止鸣笛。上下课等高峰时段,请配合现场交通疏导。

物理学院机动车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和安全管理物理学院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制定如下机动车管理办法。本办法经2020年8月25日五届第25次物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总则

  • 每位教职工限办一个车证。因限号可以办理一证两车(限本人和配偶名下车辆),但同时只允许一辆车进入学院或停在地下停车场。
  • 伪造相关证件、替他人办理车证、严重扰乱学院交通秩序将取消办证资格。
  • 离职、出站、退休或车辆信息变更,须及时交回车证或提供相应变更材料。
  • 禁止连续超过7日夜占据车位。
  • 在地下车库的充电车位只允许充电停车,禁止不充电却占用充电车位。 申请条件

  • 地下停车证 申请人须为在物理楼或金工实验楼有固定办公室或实验室的物理学院事业编制在职教职工、合同制员工、在站博士后。车辆须为京牌。

  • 地上停车证 物理学院事业编制在职教职工、合同制员工、在站博士后、退休返聘及其他临时聘人员。

  • 新能源汽车充电卡 符合办理地下车证的物理学院事业编制在职教职工和合同制员工。

申请资料

办理车证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卡,需提交针对不同车辆的如下材料。申请书须为原件,其他证件均为复印件。

  • 本人车辆 a)校园卡。物理学院退休返聘人员和其他临聘人员需提供返聘协议或学院人事部门的证明;b)本人机动车驾驶证;c)机动车行驶证。

  • 配偶车辆 除了第(1)条中的材料,还须提供结婚证。

  • 其他直系亲属车辆 除了第(1)条中的材料,还须提供可证明关系的户口本。

  • 租赁车辆 除了第(1)条中的材料,还须提供申请书(见附件)、被保险人为本人的车辆保险单、租赁协议。

办理时间和地点

物理学院南门传达室递交相关材料,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通知领取新车证。

附件:

北京大学物理学院租赁机动车车证申请书

因工作需要,本人租赁机动车一辆,牌号为,本人为机动车被保险人,保险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现特申请办理物理学院机动车停车证。

本人承诺:租赁手续齐全,内容真实;该租赁车辆仅限本人使用;严格遵守学院交通安全管理。

附:1.租赁协议

2. 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1. 本人校园卡、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4. 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申请人:

系(所、中心)负责人:

年 月 曰